原文
夫人初甚难知,而士无众寡,皆自以为知人。故以己观人,则以为可知也;观人之察人,则以为不识也。夫何哉?是故,能识同体之善,而或失异量之美。
何以论其然?
夫清节之人,以正直为度,故其历众材也,能识性行之常,而或疑法术之诡。
法制之人,以分数为度,故能识较方直之量,而不贵变化之术。
术谋之人,以思谟为度,故能成策略之奇,而不识遵法之良。
器能之人,以辨护为度,故能识方略之规,而不知制度之原。
智意之人,以原意为度,故能识韬谞之权,而不贵法教之常。
伎俩之人,以邀功为度,故能识进趣之功,而不通道德之化。
臧否之人,以伺察为度,故能识诃砭之明,而不畅倜傥之异。
言语之人,以辨析为度,故能识捷给之惠,而不知含章之美。
是以互相非驳,莫肯相是。取同体也,则接论而相得;取异体也,虽历久而不知。
凡此之类,皆谓一流之材也。若二至已上,亦随其所兼,以及异数。故一流之人,能识一流之善。二流之人,能识二流之美。尽有诸流,则亦能兼达众材。故兼材之人,与国体同。欲观其一隅,则终朝足以识之;将究其详,则三日而后足。何谓三日而后足?夫国体之人,兼有三材,故谈不三日,不足以尽之:一以论道德,二以论法制,三以论策术,然后乃能竭其所长,而举之不疑。
然则,何以知其兼偏,而与之言乎?其为人也,务以流数,杼人之所长,而为之名目,如是兼也;如陈以美,欲人称之,不欲知人之所有,如是者偏也。
不欲知人,则言无不疑。是故,以深说浅,益深益异;异则相返,反则相非。是故,多陈处直,则以为见美;静听不言,则以为虚空;抗为高谈,则以为不逊;逊让不尽,则以为浅陋;言称一善,则以为不博;历发众奇,则以为多端;先意而言,则以为分美;因失难之,则以为不喻;说以对反,则以为较己;博以异杂,则以为无要。论以同体,然后乃悦;于是乎有亲爱之情、称举之誉。此偏材之常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