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南宋时官署名,管理财赋。
⒈ 南宋 时官署名,管理财赋。
引宋 李心传 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·官制二·经制使》:“绍兴 中,又有总制司,以执政官领其事。先是经制司既废,诸路贡赋,或不时至,五年闰二月 孟富文 以参知政事提领措置财用, 富文 请以总制司为名,许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