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元代官吏审核所属各衙门处理之狱讼案卷后,作出结语写在纸上,粘在卷后称刷尾。
⒈ 元 代官吏审核所属各衙门处理之狱讼案卷后,作出结语写在纸上,粘在卷后称刷尾。
引《元典章·台纲二·照刷》:“刷住稽迟文卷於刷尾上标写‘稽迟’或‘违错’二字。於刷尾纸上标‘照遇’二字。於‘刷尾’缝上使墨印刷‘讫’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