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jūn gùn
注音ㄐㄨㄣ ㄍㄨㄣˋ
繁体軍棍
⒈ 战士用的棍棒;尤指美洲印第安人作为武器使用的一种棍棒。
英war club;
⒈ 旧时军队中的刑具。
引陶成章 《浙案纪略·余孟庭传》:“一不许扰乱乡民,二不准妄杀无辜,三不许强奸妇女。犯者轻则责以藤鞭,重则责以军棍。”
鲁迅 《书信集·致胡风》:“但如元帅以为生命价值,彼此不同,那我也无话可说,只好被打军棍。”
周恩来 《抗战军队的政治工作》二:“部队的巩固,是建筑在政治的民族的觉悟上的,而不是依靠皮鞭、军棍、打骂及肉刑的。”
⒉ 旧时童子军用以操演与维持秩序的木棍。
引陈沂 《共青团员战斗在南京》:“把中央大学童子军的军棍作武器,武装我们的纠察队。”
1.原来手下的庄丁现在成了亲兵,每天由他们带着岑春煊和马玉昆的督察戈什哈四处查哨,看见哨位上脱岗的,立刻就是二十军棍,安稳站班的,赏银一两,立马兑现。